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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综合管理平台(一期)通过验收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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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综合管理平台(一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会在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会议室召开。由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的项目介绍、承建单位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汇报,观看了系统演示,审阅了相关文档,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验收会现场
据悉,该系统的创新走在全国前列,并为全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开展进行提供参考。2016年4月,国务院批准在吉林、江苏、山东、湖南、重庆、贵州、云南7省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云南省作为试点之一,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综合管理平台是积极响应国家要求,建设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制,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系统界面
通过系统建立了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鉴定评估队伍、数据资源、鉴定评估及修复评估效果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信息的动态管理机制,保障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资源及数据来源,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程,加速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困局,提升全省生态环境监管与服务水平、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共享,弥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缺失,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最终实现全省生态文明高速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