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损害赔偿管理系统

系统概述

生态损害赔偿管理系统以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为核心,实现鉴定评估机构、队伍、数据资源、鉴定评估及修复评估效果的动态信息管理。同时系统保障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资源及数据来源,实现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共享。

系统特点

损害赔偿全过程管控

紧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法》要求,并严格遵循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全面规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全过程管理系统。

多方联动协同办理

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各地市州用户及鉴定评估机构、鉴定专家、公众均联动协同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损害评估队伍精细化管理

将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进行全面精细的分类管理,管理信息涉及评估机构审核、评估机构信息管理、国家司法鉴定名录、评估机构绩效评价,针对评估专家的管理包含国家专家委员会管理、省专家委员会管理以及专家抽取的管理,内容丰富且全面。

案件专题一张图

通过GIS展示平台,将案件区域分布、数量统计、处理分析等进行直观的可视化展示并输出报告。

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数据共享,并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数据的可复用性。共享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案例库、专家、监测数据、环境应急数据。

系统功能

内网管理平台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内网管理平台,联结案例管理、评估队伍、档案中心、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统计分析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业务,推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和系统化管理。

外网服务平台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外网服务平台,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通知公告、政策文件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公众参与等工作中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推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共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

鉴定机构申报系统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机构申报系统提供鉴定机构注册、鉴定机构信息及鉴定人员信息管理、标准查询、案件信息的填报。案件办理提交后将填报信息同步到内网管理平台。

公众微信服务

为扩大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综合管理服务范围,让更多公众知情甚至参与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中,系统将对公众的服务途径延伸到微信平台,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上申请版块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信息以及提供服务功能,公众关注微信号后可进行公众举报信息登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查看等,保障公众实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力和义务。

典型案例

省级:云南省环境保护厅